室內樂比賽
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 室內樂比賽辦法
本辦法經98.06.04 系務會議通過
主旨:為增進本系學生室內樂合奏能力與落實鄉土關懷,特舉辦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室內樂比賽。
時間:依系辦公告。
地點:本系二樓演奏廳。
資格:本系在學學生。
規則:
一、本比賽為混合賽制,不分組別種類,每組人數最多五人。
二、參賽團體請自行準備五分鐘以上自選曲一首,不限樂派。
三、請自行準備所需器材。
獎勵:
一、獲得比賽前三名隊伍學生,得報請學校記嘉獎壹次,系上頒發獎狀一只。
二、前三名團體須參與本系安排之音樂會演出。
本辦法如需更改,得經系務會議修正通過後公告之。
100(下)-101.05.23.室內樂比賽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