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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樂比賽

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 室內樂比賽辦法

本辦法經98.06.04 系務會議通過

主旨:為增進本系學生室內樂合奏能力與落實鄉土關懷,特舉辦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室內樂比賽。

時間:依系辦公告。

地點:本系二樓演奏廳。

資格:本系在學學生。

規則:

一、本比賽為混合賽制,不分組別種類,每組人數最多五人。

二、參賽團體請自行準備五分鐘以上自選曲一首,不限樂派。

三、請自行準備所需器材。

獎勵:

一、獲得比賽前三名隊伍學生,得報請學校記嘉獎壹次,系上頒發獎狀一只。

二、前三名團體須參與本系安排之音樂會演出。

本辦法如需更改,得經系務會議修正通過後公告之。

100(下)-101.05.23.室內樂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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