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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樂申請須知及表格

室內樂申請須知

 

有意修習室內樂的同學,請依以下規定辦理:

請先自組室內樂團(如雙鋼琴、鋼琴三重奏、弦樂四重奏、木管五重奏…等),請填申請單並在規定時間內將檔案上傳至系辦粉專公告之google表單。不須先找指導教師—(有希望的指導老師可以備註),不確定編制是否可行者,可洽詢系辦。

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參與一組,不可義務性幫忙。

(2)室內樂課程至多修習二年,開於大二、大三。升大一同學不能選修,升大四同學之前未曾修習或僅修習一年者,可下修。

請依規定時程辦理,逾期不得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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