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製作辦法及表單(演奏組/行政組)
畢業製作辦法(演奏組/行政組)
附件:演奏組畢業製作申請表
附件:演奏組畢業製作辦法表單
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 演奏教學組畢業製作辦法
103年9月10日系務會議通過
104年6月30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8年5月29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1年9月21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2年4月12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本系為提供演奏教學組學生更多元之學習與成果發表方式,規範畢業展演內容及評量方式,特訂定此辦法。
二、自一〇三學年度起,演奏教學組改採「畢業製作」作為最後一學期之主修期末成績評量。學生得與主修老師討論,自「獨奏(唱)會」(作曲主修者為作品發表)、「教學展示」或「兩者綜合」三種方式中,擇一展演,展演時間為三十五至四十分鐘。
三、畢業製作視同考試,採「獨奏(唱)會」方式者,演出曲目依每學年公布之術科期末考試規定範圍,如以室內樂呈現,演出人應擔任獨奏,亦不得加演安可曲。
四、畢業音樂會曲目,除特殊狀況,經主修老師同意、並於前一學期術科考前提交系務會議審核通過,所有曲目一律背譜,未背譜者,依樂曲時間比例扣總分二十分至五十分。
五、學生須製作節目單,並撰寫樂曲解說,文字內容應清晰、正確、流暢,不得拼湊抄襲,並經主修老師審稿及本系校閱後再自行印製,音樂會後由專任教師評分。
六、申請「教學展示」方式者,請自行設計主題,規劃一套詳細的教學流程並實際展示。在「教學展示方案表」送專任教師審查前,應有至少2次實際教學之教學紀錄與教案表,紀錄內容應經過主修授課教師及受教學生簽名。教學展示過程中所需之學生與教材自行準備,並須完成「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演奏教學組畢業製作教學展示方案表」,印製一式三份於考試當日繳交評審。
七、申請「兩者綜合」方式者,其演奏部分依本辦法前列規定辦理。
八、展演場地以本系二樓演奏廳為原則,學生須依規定申請場地,由本系安排檔期。
九、學生應自行安排錄影,於畢業製作後將影音紀錄及節目單或教學展示方案表繳交至系辦公室。
十、畢業製作之演奏或教學演示成績佔80%、節目單或教學展示方案表佔20%,合計列為「主修(八)」之期末成績。
十一、畢業製作相關工作時程請參閱時程表。
十二、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訂時亦同。
演奏教學組 畢業製作 時程表
時間 |
內容 |
執行 |
大四上學期 |
確定畢業製作形式為「音樂會」、「教學展示」或「兩者綜合」 |
繳交「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畢業製作申請表」 |
畢業音樂會所有曲目一律背譜,特殊狀況不背譜之曲目,須經主修老師簽名同意,並提至系務會議審核。 |
繳交畢業音樂會曲目單 提交至系務會議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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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前 |
由各組同學及系辦公室協調安排檔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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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前 |
依畢業音樂會排檔結果,申請場地及繳費。 |
繳交「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演奏廳申請表」並繳費。未依規定申請或繳清費用者,檔期不予保留。 |
4月份 |
演出或教學展示前繳交「節目單(含樂曲解說)」/ 「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演奏教學組畢業製作教學展示方案表」、2次教學紀錄及教案表。 |
專任教師審核與評分: 節目單/展示方案表 |
音樂會/教學展示後 |
於演出後一個月內繳交影音紀錄及節目單一份供系上留存,以辦理場地保證金退費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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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音樂應用學系 行政管理組畢業製作辦法
(畢業製作第一學期開學時,請自行印製「畢業製作晤談暨寫作進度記錄表」)
附件:行政組畢業製作論文題目指導老師同意單
附件:行政組畢業製作論文修改完成同意書
104年6月30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年5月23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5月29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論文格式說明:
1.封面標楷體,論文題目加粗體,學生姓名下方寫:指導老師:○○○教授,日期用中華民國一〇八年五月。封面格式詳附件
2.摘要(標題只寫這兩字即可,16級)全部新細明體。
3.目錄一律新細明體12級,用第一章(粗體)、第一節,不用1.1,1-2或,一二三、壹貳參。
4.各章標題含目錄、參考文獻用新細明體16級加粗、置中。
5.各節標題用新細明體14級加粗、靠左。
6.內文用新細明體12級、1.5倍行高。引用其他著作的文字或訪談文字時用標楷體。
7.參考文獻排到順序:專書(中、英)、期刊、論文、網路資料。